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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贾某驾驶汽车从西充县汉街向晋城大道五段方向行驶途中,相继与停放在路边的6辆汽车相撞,随即又撞上道路上的交通标牌和防撞桶,造成6辆汽车及交通标牌、防撞桶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贾某驾车逆行至晋城大道四段与雨台路相交路口,开启左转弯灯后随即停车在车内呼呼大睡。
稍后,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赶到现场。此时,贾某昏睡不醒并打起呼噜,民警现场多次喊话未能将其唤醒。医护人员将贾某抬上救护车送到医院抽血检验,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349.2mg/100ml。
5月19日,记者了解到,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贾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贾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已侦查终结,正移送西充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乐校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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