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
记者了解到,自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出台以来,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301人参与了缴存住房公积金。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征分中心 副主任 王家钰 :只要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都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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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项业务开通以来,越来越多在我市生活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加快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
政策链接
灵活就业人员能享受哪些红利?
1、可减免个人所得税免个人所得税
享受与缴存职工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2、可享受低利息贷款享受低利息贷款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在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3、享受法定缴存利息
缴存资金按照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4、满足提取政策支取
在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赁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形下,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详情咨询可以拨打电话0514-83419082
来源:融仪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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