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的两大基本原则是间接补偿原则、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间接补偿原则:这种原则的主要原因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不是开发商向农民买地。所以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款是由国家对失地农民和集体记进行补偿,而不是开发商或者用地单位进行。
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土地年平均产值的三十倍就是征收土地补偿的最高标准,若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为1500元,则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得最高补偿标准为45000元。
二、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两种方式:
1.将土地补偿款在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分配,即所谓的平分钱、平分地。
2.将土地补偿款分配给失地农户,即占谁地,分谁钱。
实践中,有的是按第一种来进行分配的,有的则是按照第二种来进行分配的,不过第二种分配方式较为普遍。找法网提醒您,无论是哪种分配方式,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土地补偿分配的不合理,或是遇到村委会私自截留安置补助费或是土地补偿费,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如果反映无果,则可以依法、理性的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国家征收土地需要如下手续:
1.预征告知。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
2.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调查。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5.征地的审核、报批。
6.征地公告。
7.两公告后告知被征地农民的权利。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
Copyright 2015-2022 南极创新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2022077823号-13 联系邮箱: 317 493 128@qq.com